开学了,眼镜店又迎来了学生选配眼镜的高峰期。针对近年来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在选配、使用眼镜时存在的误区,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市眼镜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学生消费者配镜时注意规避误区,注意用眼健康。
配镜不是越清楚越好
眼镜绝不是越“清楚”越好,在使用距离上够用就行。到眼镜店和医院必须告诉验光师孩子是要配看清黑板的距离,如6米或12米,因为标准验光视标是50米,若不说明使用距离,那样配的度数一定过深。
配了眼镜不要随时戴
近视镜是视远不清附加的凹透镜,视近时戴凹透镜要多付出凹透镜自身的调节力,直接带来过度调节。所以中小学生尤其是12岁以下小学生使用眼镜时,特别是-3.0D(300度近视)以内的,要养成习惯近距离用眼(阅读,作业,使用电脑)不要戴眼镜,否则会加重调节力使用,加速近视。而高于-4.0D(400度近视)的学生,好再配一副低度数的眼镜用于近用才有效降低用眼强度。
关注眼镜是否变形
由于眼镜受力变形后,其屈光度、散光度都和原配状态不一样的,如遇眼镜受力变形时一定到原配眼镜店进行调试。眼镜虽不需要特别保护,但不用时应随手入盒,用专用镜布擦拭镜片。
重视验光的准确性
验光是配镜的主要依据,验光的准确与否,与配制成的眼镜成功率有直接关系。如果验光不准确,配制成的眼镜片会出现事物成像模糊、久视疲劳、头晕、恶心,甚至出现复视等不良反应。因此,家长在带孩子选配眼镜时,应选择正规知名的眼镜店。验配眼镜前,要查看眼镜店验光配镜人员是否具备升级眼镜协会颁发的验光师或验光员证。
在科学用眼方面,厦门市眼镜协会的专家也给出了以下提醒:对于中小学生来说,近年来近视的“普及”根源是近距离用眼过度所产生的。孩子在12岁以前是眼屈光系统发育成熟的阶段,这一阶段用眼应主要视远,近用时间要短,眼睛要有足够频率和时间的休息。而现行的教育考试制度和家长的日常教育使得中小学生每天近用眼(30-50厘米)时间普遍超过6小时(阅读,考试,作业,电脑),其余时间也是中近距离为主(1米-8米),在2-5年级很容易产生近视,这务必要引起全社会尤其是孩子家长的高度重视。
厦门市消委会也提醒说,配好眼镜后要保留验光处方单和发票,单据好用手写或电脑打印,不要用热敏纸的小单(会褪色),以便在日后维权时作为维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