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镜处方基础知识二:处方填写注意事项

配镜处方基础知识之处方填写注意事项

  1. 正确抄录配镜处方:按处方书写规范,处方先写右眼后写左眼,对不规范处方应做翻录;抄录镜度不要漏写符号,镜度的小数点及两位小数不可缺省;柱镜带轴位,棱镜有底向;瞳距及远用镜、近用镜反映要准确;除混合散光外,复性散光球镜和柱镜均应变为同符号。如有数据不明确,应弄清楚再填写。书写过程中注意字迹端正。
  2. 科学加工是配镜处方能够得到很好实施的重要保证,不仅要求镜片的度数与处方一致,且要求镜片与眼保持正确的位置。
  3. 为在加工过程必要时能及时联系顾客,同时也便于眼镜公司为顾客提供售后服务,加工师需认真填写或核实客户详细资料。

在配镜处方中顾客需要注意的就是:

  1. OD表示右眼,OS表示左眼。“+”表示凸透镜片(远视眼用)。“-”表示凹透镜片(近视眼用)。“+”或“-”之后的阿拉伯数值就是镜片的屈光度。
  2. 配镜处方上的屈光度和人们平时所说的眼镜度数是不一样的,它们之间相差100倍。如-1.00D,相当于人们平时所说的100度。
  3. DS表示球镜(近视和远视用),DC表示柱镜(散光用)。在DS后面有一个“()”,表示前面的球镜联合后面的柱镜。在DC后面有一个“×”,是将前面的散光度数和后面的散光镜轴度(有1~180°)分开。比如-2.00DS()-1.00DC×60°,表示200度的近视镜联合100度的散光镜,散光的轴度是60°。
  4. PD表示双眼瞳孔间距离。其他符号包括左右眼裸眼视力、矫正视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