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相当数量的中小型眼镜销售企业中,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较低,且专业眼视光学知识和眼镜质量检测知识缺乏,对国家标准中的技术指标缺乏理解甚至根本不懂。据调查,不合格的抽样产品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项目大多是在镜片的割装过程中产生的,这些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中,真正受过正规的系统性专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很少,这也是部分眼镜企业一直存在质量问题的症结所在。目前眼镜销售企业中,很多单位对特殊定加工的镜片都是由企业选择的外协服务单位为其加工,当其拿到加工完成后的定配眼镜,由于自身专业素质所限,未能完成对标准眼镜检测流程,缺乏验收检验程序,将其直接交给消费者,这也是眼镜配装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很多配装眼镜销售企业由于内部质量管理程序落后,对如何选择和确认外协单位加工的产品质量情况,都没有严格的验收程序或文件化的规定,相关质量监督和检验文件不全。例如在生产许可证的现场核查中发现,不少零售企业的质检人员未经过质量管理和标准检測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对国家标准不熟悉,对定配眼镜的重要参数,如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水平互差等的检测方法不正确,直接影响到产品结果的判定。不能正确判断产品的合格与否,就无法确保交到消费者手中是合格产品,这也是造成抽查出现不合格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国情的限制,眼镜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很多小型的配装眼镜销售企业人员较少,验光工序、加工工序和检验工序中,有时都由一个人完成,缺乏监督机制。更有单位甚至承担终检验的人员都未经过专业培训,这些人员无法理解眼镜配装标准,分不清产品质量的优劣,不能掌握国家标准中对定配眼镜的具体要求,连如何检测等都不清楚。一些企业的终检验的人员和加工人员为同一人,这样不利于行使监督功能,即便发现加工的眼镜存在问题也不说明,因为报废镜片对个人的收入是有影响的,这种不能独立行使检验责任的现象,难以保证眼镜的质量。这些现象,都反映了部分眼镜企业领导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产品的质量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目前中小城市眼镜抽检合格率较低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