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光配镜做到“五注意”

黑龙江新闻网讯 11日,记者从哈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获悉,寒假期间,因为佩戴了质量不合格的眼镜而导致的消费投诉多达十余起。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验光配镜做到“五注意”。

  针对近期配镜投诉增加的现象,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配镜注意五个问题:

  第一、配镜前好去正规医院眼科检查。

  第二、配镜应去正规医院或信誉好的眼镜店。

  第三、配眼镜必须经过验光、试戴等程序。

  第四、注意眼镜的材质选择。

  第五、购买眼镜后,要向销售单位索取配眼镜加工单、发票、售后承诺等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