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眼镜总算也能“三包”

上海市质监局日前发布地方标准:从11月1日起,本市所有售出的眼镜架、镜片、装成镜(包括老视镜、太阳镜等)和隐形眼镜,在规定包用期内一律实行包用、包修、包换的“三包”政策。

  上海目前从事眼镜验光、配镜业务的企业达1300余家,但有些店家技术、设备都还不具备开业资质就盲目上马,其劣质的技术和产品给广大低视力患者造成了伤害。市质监局在近日发布的《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中,作出规定如下:

  所有眼镜企业门店都需要设有独立的验光区,所有的验光和配镜加工人员都应持有国家相关行政部门考试合格并颁发的四级以上(含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规范》还特别对眼镜质量包用期内实行的“三包”(即包用、包修、包换)的概念和范畴作出明确规定。

  《规范》规定:眼镜片质量包用期限为14天,包用范围为损裂;减反膜镜片为半年、包用范围为脱膜。400元以下(含400元)眼镜架包用期为三个月,价格在401元以上到800元以下(含800元)的眼镜架,包用期为半年,价格在801元以上的眼镜架包用期为一年,所有眼镜架包用范围为“螺丝滑牙、脱焊、镀层质量”。 田玲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