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配装眼镜标准解析之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及其检测方法。
光学中心水平互差指镜片光学中心在水平方向与眼瞳的单侧偏差。有些定配眼镜虽然其光学中心距离与瞳距一致(无水平偏差),但如果存在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则两镜片的光学中心不对称,一个靠里、一个靠外,其光心位置并不与配戴者的瞳孑L一致,其两边不一致的程度则为光学中心水平互差。
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和光学中心水平互差不合格,眼镜就会产生棱镜效应,戴上这类眼镜,观察到的物体影像就会出现位移,戴镜者不得不通过自身的调节功能进行调节,加剧眼睛疲劳,如长期配戴,就会影响眼睛调节功能,使视力下降,严重的还会发生斜视。
GB13511-1999之5.3.2规定,验光处方定配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均不大于光学中心水平允差的1/2。也就是说,查得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允差数值以后,除以2则为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允差。上节例子中其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允差为2 mm,则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允差为I mm。
有些定配眼镜其左右眼瞳距不一致,其光步中心水平互差也应按左右眼分别检查,取偏差大者为其水平互差值。
【例】 OD:-4. 00DS OS:-6. 50DS RPD:32 mm LPD:31 mm
检查后发现:右眼光学中心到鼻梁中线的距离34 mm,左眼光学中心到鼻梁中线的距离33 mm。
即:右眼光学中心距为35 mm,左眼光学中心距为33 mm。
解析:光学中心水平偏差:35 +33 – (32+31) = 5(mm)
右眼光学中心水平互差R:35 – 32 = 3(mm)
左眼光学中心水平互差L:33 – 31 = 2(mm)
据国家标准《配装眼镜GB13511-1999》,左、右预焦度相异,取左边的大值,根据左眼-6. 50DS计算,允许的光学中心偏差为2 mm,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允差为1 mm,故以上均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