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装质量包括镜片和镜架的吻合程度,两者之间不应有明显间隙,国家标准《配装眼镜GB13511-1999》中5.9.3的规定,该间隙不得大于0.5mm。
配装眼镜的平整性和对称性是指一副合格的眼镜、镜片、托叶、镜腿都应该是平整的、相互对称的。配装眼镜的整形要求,见国家标准《配装眼镜GB13511-1999》中5,10,即标准调校眼镜(即未根据顾客脸型进行个性化调整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配装眼镜左、右两镜片应保持相对平整。
(2)配装眼镜左、右两托叶应对称。
(3)配装眼镜左、右两镜腿外张角为80°—95°,并左右对称。
(4)两镜腿张开平放或倒伏均保持平整,镜架不可扭曲。
(5)左右身腿倾斜度互差不大于2. 5°。
综上所述,对加工制作完成后的成品眼镜的顶焦度、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等5项基本、必要、可计量的技术指标应进行检测。I司时还应针对标准,对特殊眼镜进行相应的检测,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合格眼镜的定性指标尚未列入讨论范围。但无论如何,严格规范的检验制度都是必不可少的,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避免不合格的配装眼镜损害消费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