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散光有这么多学问!

提到散光,大家都知道要戴散光眼镜去治疗,但是其实散光分多种,要矫正散光,得先清楚患的是哪种散光。今天中国配镜中心为大家介绍散光的验光配镜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法 。

一般高度散光

为减少不良反应,对初次配镜者常利用最小弥散圈原理适当减去部分散光,其一半加于球镜上。两眼减去的散光度数最好相同,使两眼散光度数相差最好控制在 1.5d之内。首先取1/2或2/3的散光度开始配戴,分几次,逐渐加大散光度,最后接近或达到原屈光度,获满意矫正视力。对以往戴过散光眼镜的人,如需追加散光度,自然就比较容易达到矫正目的。

混合散光

首先要考虑需否光学恒等变换,当球面透镜度绝对值≥柱面透镜度绝对值或电脑显示形式上的混合性散光,实为复性散光时需要变换。恒等变换的目的是,利于镜片制作,简化处方形式并暴露其真正的散光类型。恒等变换方法是,新球面透镜的顶焦度为原球面透镜与柱面透镜顶焦度之代数和;新柱面透镜的顶焦度为原柱面透镜顶焦度的相反数;新轴位:若原轴位小于或等于900的加900,大于900的减900。

如能完全矫正则行之,一般情况下为了减少不良反应,仍可应用最小弥散圈原理,减少散光度的一半加于球镜度上。

斜向散光

在矫正较好视力的前提下,清除戴镜不良反应的方法,整理如下:

① 轻度散光(如-0.75dc),利用最小弥散圈原理,将全部散光度的一半并入球面透镜中。

② 轴不变,降低散光度,但对散光度很大者奏效较差。

③ 保持散光度,变换散光轴向,把轴靠近水平或垂直方向;如用前法无效时,既要减少散光度,又要变换散光轴向。

如果仅一味追求无不良反应,任意把轴向靠近水平或垂直方向,就可能出现较大的残留散光,导致眼镜不合格,所以应注意执行我国国家标准,不要超越标准,例如:原屈光度为-2.00ds-1.50dc×86,可试转换成 -2.00ds-1.50dc×90(增加40);原屈光度为-2.00ds-1.50dc×174,可试转换成-2.00ds- 1.25dc×180(散光度减少0.25d,轴向增加60),均可能较好地矫正视力,又无不良反应

生理性散光及顺例散光

在电脑验光中经常遇到某些散光,甚至散光度很高,却发现配散光不如不配散光矫正效果好或两者效果无明显区别。笔者常用放射线及十字圆柱镜检查,如不支持散光判断,近视力也正常,就不配散光,而配球面透镜,试戴后矫正视力满意,且无不良反应,这可能是由于电脑出现故障或验光员操作失误所致,此外,还应考虑是否为生理性散光或顺例散光。顺例散光即远视散光900或近视散光1800,即强主子午线垂直方向者。生理性散光不需要配戴,顺例散光也常不必配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