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屈光参差?
两眼的屈光状态不一致者,称为屈光参差。一般来说,人的两眼屈光状态普遍存在轻度的差异,完全一致者很少见。可以是一只眼正视,另一只眼近视、远视、散光;或者两眼都有屈光不正,但两眼的度数或种类有所不同。在眼睛的发育过程中,远视的度数在不断减轻,而近视的度数在不断发展,如果两眼的发展进度不同,就可能引起屈光参差。两眼屈光相差0.25D,可使两眼视网膜上成像大小相差0.5%,而人两眼视网膜像的大小相差5%是最大的耐受限度,即两眼的屈光参差最大耐受度为2.5D,故屈光参差大于2.5D者,则会影响患者的视功能。
患有屈光参差的儿童,观察物体的时候,一只眼比较清晰,另一只眼比较模糊,甚至两只眼的视力都相当模糊,所以容易形成交替视力,一只眼看近,一只看远。且由于屈光不正的度数存在差异,两只眼视网膜上的物像的大小也存在差异,大脑皮层的融像功能受到不良影响。如果相差5%以上,则两只眼的物像不能融合,大脑皮层会主动抑制物像比较模糊的一只眼,屈光不正度数比较大的一只眼就会发生弱视。这类弱视称为屈光参差性弱视。
矫正方法—配镜处理
屈光参差最简单的方法是佩戴框架眼镜,儿童有较大的适应性和可塑性,对框架眼镜能较好地接受,可以在试镜时根据需要处方,对6.00D以下的屈光参差应积极行全矫或尽量接近全矫,而不应受不超过2.50D的原则所束缚。临床证明出现屈光参差性弱视的儿童通过进行正确眼镜度数矫正,视力大约可提高4行,几乎一半可完全治愈。若4个月后视力仍未提高,就要考虑遮盖治疗或阿托品压抑疗法。
配镜矫正的原则
1.双眼均为近视眼
单眼矫正视力都可以达到1.0(5.0)以上,配远用眼镜时如果双眼不出现复视,可以完全矫正。若出现复视,应适当减少(最多可以减2.50D)高度眼的度数。低度眼不减度数,完全矫正。使双眼视力避免复视,保持一定的立体视觉,正常眼位(防止斜视),防止高度眼度数进一步发展。如果高度眼最高矫正视力低于0.2,可以将高度眼度数减到与低度眼相同。使左右镜片厚度、重量相等,配戴美观舒适。如果屈光参差太大,立体视觉太差,无法完成某些需要精确定位的工作(如开车、打球、外科手术……),应当配隐形眼镜。或给高度近视眼配隐形眼镜,矫正屈光参差部分近视度数,用框架眼镜矫正双眼其余部分近视度数。同样不会产生复视。恢复良好的立体视觉。
2.一眼近视另一眼正视(无屈光不正眼)
对近视眼尽量矫正提高视力,只要不产生复视,配远用眼镜,形成好的双眼视力有利于保持和建立立体视觉和正常的眼位,防止形成交替视力,丧失立体视觉。如果生活和工作需要长时间近用眼,应当及时配近用眼镜,防止屈光参差进一步扩大。近视眼配隐形眼镜,可以完全矫正,远、近视力正常,不会产生复视。
3.一眼近视另一眼为远视
如果单眼矫正视力都可以达到1.0以上,配远用眼镜时,远视眼应完全矫正,近视眼适当(不完全)矫正。使双眼视力不低于单眼视力,防止儿童远视眼弱视和斜视,立体视觉正常,避免形成双眼交替视力。如果远视眼矫正视力低于0.8,双眼完全矫正后,双眼视力不低于近视眼视力,应完全矫正。若双眼已经形成交替视力,应不完全矫正近视眼,使近视眼不再发展。
4.双眼均为远视眼
如果双眼矫正视力接近,双眼视力不低于单眼视力,可以完全矫正。否则应提高低度眼矫正度数(产生轻度近视视觉),降低低度眼视力,消除复视。如果高度眼矫正视力明显低于低度眼,且低于0.2,应降低高度眼镜片度数2.50度,使高度眼不起作用,双眼度数接近,使远用眼镜配戴美观舒适。
5.一眼正视,一眼远视
远视眼完全矫正后,如果双眼视力高于单眼视力,应完全矫正。如果双眼视力低于单眼视力,远视眼可以不矫正(不可以低度矫正,防止视疲劳);如果远视眼矫正视力高于0.8应完全矫正,给正视眼加度数,使正视眼形成轻度近视视觉,双眼视力和立体视觉正常。防止远视眼形成废用性弱视和斜视。